企业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如果接触到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, 是否会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?这些 有害因素的浓度与强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呢? 这就需要有专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检测,对用人单位的总体布局、工艺流程与设备布局、 职业病防护设施、劳动防护用品、应急救援设施、建筑卫生学、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评价,提出整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第二十七条:用人单位应当实施 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, 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。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,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。
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》(安监总局47号令)第二十条: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,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,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。
因素 | 检测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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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因素 | 超高频辐射、高频辐射、工频电场、紫外辐射、高温、噪声、照度等十余项 |
化学因素 | 总粉尘浓度、呼吸性粉尘浓度、粉尘分散度、游离二氧化硅等200余项 |
放射性物质类 |
1、工业射线探伤放射防护监测
2、工业CTγ射线放射防护;人体、行李包、车辆、集装箱等射线;检查系统放射防护检测含密封源放射防护检测;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放射防护检测。 3、外照射个人剂量检测等 |